山东航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一、对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管理,做到防潮、防尘、防光、防火、防冻、防爆、防锈、防腐蚀、防衰变。
二、各种仪器设备的帐、物、卡要相符。
三、大型精密、贵重仪器要建立技术档案,一般仪器要有使用、维修记录。
四、仪器设备严禁私用和外借,特殊情况可经主管校长批准。若有丢失、损坏,由借用人员按《滨州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办法》赔偿。
五、勤俭办学,修旧利废,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,确保仪器设备处在完好待用状态。
六、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人员,要了解、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,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。
七、对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者要表彰奖励;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和严重浪费者,给予批评教育、经济处罚,直至行政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