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航空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
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,提高实验室、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,促进实验教学改革,加快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学校逐步推进实验室开放。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开放原则
1.目标明确。开放实验室旨在提高实验室场地、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,为实施素质教育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供重要场所。
2.统筹规划。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。各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,做到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组织的开放。
3.逐步推进。实验室开放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,实行分层次开放或部分开放。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。
二、开放的内容与形式
1.科研课题型。主要指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课题和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(SRTP)课题等。
2.预约实验型。主要指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和经实验中心(室)审核同意的学生自拟项目等。
3.毕业设计(论文)型。主要指在实验室中完成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有关实验内容。
4.学科竞赛型。主要指利用实验室开展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内容。
三、组织管理
1.开放实验室采取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管理模式。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先进行开放实验室的试点,逐步完善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。
2.开放实验室须编制开放指南,包括实验室功能、指导教师、拟开实验项目、实验指导等,根据学生水平和要求,确定开放内容。
3.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,包括查阅资料,拟定实施方案等。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。
4.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,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指导,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保证其安全。
5.各实验室应加强开放管理,记录平时成绩,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,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,研究开放实验教学管理办法,防止实验室开放流于形式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。其工作量按开放实验的不同类型进行补贴。
2.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。
3.对于利用开放实验室进行科技竞赛、创新活动的,学校或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
4.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,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,取得的成果,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。